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
序號 |
應備書件(1份) |
表格 |
範例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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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書 |
1.申請方式:臨櫃、郵寄、線上申請 2. 線上申辦(需有工商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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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臨時工廠登記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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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附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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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屬低汙染事業 |
工廠最近1年內經查復非位於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之第1項至第27項地區之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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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請參考如何查詢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pdf |
非屬低汙染事業 |
工廠最近1年內經查復非位於經濟部公告不宜設立工廠之第1項至第28項地區之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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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屬土污法第9條公告事業者,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但其產業類別、運作或營業用地範圍未有變更者,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免採樣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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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污法第9條公告事業請參照土污法第9條公告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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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要產品製造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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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由3碼轉換為4碼如涉異動時需加附,惟原登記內容有除外事項,且可判認4碼主要產品與原登記範圍相同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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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位於本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之 文件(本項免付) |
本市公告不宜設立工廠地區說明如下: 一、「新莊、泰山(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案」實施地區: 1. 附條件:於109年8月4日前向本局申請納管及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不在此限。 2. 範圍:新北市新莊及泰山區交界,貴子坑溪以南、輔仁大學/公館段713地號以北、特二號道路以西、泰山區明志路及新莊區建國一路以東所圍成之範圍 3.範圍圖及土地清冊請參考附件(塭仔圳-市地重劃範圍圖1090717.pdf、塭仔圳-一區土地清冊1090717.ods及塭仔圳-二區土地清冊1090717.ods)。 二、「擴大五股都市計畫(部分更寮及水碓地區)案發布前試辦計畫」實施地區: 1. 附條件:於109年2月28日前依照「擴大五股都市計畫地區產業及環境共榮示範工廠輔導計畫」向本局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 2. 範圍:以新北市政府108年8月12日公告實施「擴大五股都市計畫(部分更寮及水碓地區)案發布前試辦計畫」發布範圍為限,包括中山高速公路以北、洲子洋重劃區以南、二重疏洪道以西、新五路以東所圍成之範圍。 3.範圍圖及土地清冊請參考附件(五股-試辦計畫範圍圖1090717.pdf及五股-試辦計畫土地清冊1090717.ods)。 三、「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實施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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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託書 |
如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之,另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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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登記規費新臺幣5,000元及營運管理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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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各項申請書件各1份。
2.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
3.檢附之書件如為影本均應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4.低污染事業請參照低污染認定基準.pdf
5.若有產業類別及產品名稱歸類之問題,請參照產業類別表.pdf及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第11次修訂-行業分類查詢 。
6. 產品屬「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者,申請書之「主要產品」填寫方式如下:
(1)產品屬「食品添加物」者,如屬單方則依衛生福利部之食品添加物分類詳細登記(『食品添加物 -衛福部之分類』)填寫;如屬複方則以『食品添
加物-複方』之產品分類登記填寫。例如:089其他食品(食品添加物:甜味劑-紐甜、複方)。
(2)產品屬「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者,例如:170石油及煤製品(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焦油、香油)、181 基本化學材料(食品添加物上游化工原料: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