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擔保交易變更登記(標的物內容變更)
動產擔保交易變更登記(標的物內容變更)
序號 |
應備書件 |
表格 |
範例 |
注意事項 |
---|---|---|---|---|
1 |
委託書1份 |
由代理人申請登記者,應出具本人之委託書。 |
||
2 |
申請書1份 |
|
||
3 |
增補契約書1份 |
請參考範例自行擬訂。 |
||
4 |
重新整理之標的物明細表1份 |
|
||
5 |
切結書1份 |
|
||
6 |
原核發登記證明書正、副本各1份 |
遺失登記證明書正或副本時,請提供遺失切結書。 |
||
7 |
各項規費一覽表 |
|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以現金繳納。 |
附註:
1.標的物有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執照者,尚應檢附其文件或執照。
2.標的物設定抵押權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尚應檢附該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