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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從業人員)

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從業人員)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委託書

  1. 如非負責人親辦,需加附委託書。

  2. 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2

申請書

 

3

申請事項表

 

4

人員明細表

同時擔任不同公司之檢驗維護業及電器承裝業負責人時,該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中一家技術人員。

5

受僱人員身分證影本、符合資格之證書正、影本及受僱同意書

 

6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以現金、悠遊卡或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繳納。

附註:

  1. 應備書件為一式1份。

  2. 影印資料請以A4紙張提供並加蓋公司或行號大小章。

  3. 無法蓋用原登記印章時,應併辦理印鑑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