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或地號之整編或改編變更登記
門牌或地號之整編或改編變更登記
序號 |
應備書件 |
表格 |
範例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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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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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委託書 |
1.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之,另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2.左列委託書內容及格式得依實際情況修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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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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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惟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附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4 |
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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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 |
5 |
原領之工廠登記證或遺失切結書 |
1.99年6月4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公布施行前核發之工廠登記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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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規費新臺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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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以現金繳納。 2.因行政區域與門牌整編或地籍重測調整者,無需收費。 |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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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文件份數原則上為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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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之書件如為影本均應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