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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或地號之整編或改編變更登記

門牌或地號之整編或改編變更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工廠變更登記申請書

 

2

委託書

1.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之,另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2.左列委託書內容及格式得依實際情況修改使用。

3

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屬門牌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惟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附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4

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證明影本

 

 

屬地號整編、改編或增編應檢附本項文件。

5

原領之工廠登記證或遺失切結書

1.99年6月4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公布施行前核發之工廠登記證。
2.遺失者應檢附工廠登記證遺失切結書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左列遺失切結書內容及格式得依實際情況修改使用。

6

規費新臺幣3,000元

 

 

1.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以現金繳納。

2.因行政區域與門牌整編或地籍重測調整者,無需收費。

附註:

  1. 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文件份數原則上為一式1份

  2. 檢附之書件如為影本均應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