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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說明

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說明

一、緣起:

為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高之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並帶動電器業轉型發展。

二、申請期間:

108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申請。

三、退稅條件:

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

四、退稅金額:

(一)電冰箱

品名

級距(公升)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電冰箱

有效內容積<200

500

200 有效內容積<400

1,200

有效內容積 400

2,000

(二)冷暖氣機

品名

級距(KW)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冷暖氣機

額定冷氣能力<3.6

1,600

額定冷氣能力 3.6

2,000

(三)除濕機

品名

級距(公升/日)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除濕機

額定除濕能力<9

500

9 額定除濕能力<12

900

額定除濕能力 12

1,200

五、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紙本申請

填寫申請書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申請書登錄並上傳。

上網至「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下載或至任一國稅局臨櫃索取專用申請書。

身份證明

自然人憑證

已註冊健保卡

營利事業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國民身份證影本

護照影本

居留證影本

購買證明文件

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

遞送文件

取得收件編號及郵寄

購買證明文件

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及購買證明文件,臨櫃或郵寄至任一國稅局

 

六、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七、財政部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