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各類營業場所防疫管制措施_特殊休閒娛樂場所、視聽歌唱業KTV等復業申請
公告:111年1月27日新北府經商字第1110196546號公告.pdf
修正公告新北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視聽歌唱業(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業、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自助選物販賣營業場所,有條件開放營業,並受理申請復業,依下列公告事項辦理:
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經濟部最新公告防疫指引(規範)規定營業。
二、請依新北市政府111年1月27日公告防疫規範,提出復業申請,並提交「復業申請書表及切結書」及應備文件(含防疫計畫、照片、從業人員疫苗接種清冊與證明),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經核准後將公文貼示於營業場所,始得復業。
郵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商業發展科(休閒娛樂營業場所復業申請)
- 未經核准即開業,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違反相關防疫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業、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 申請復業書件
1-1 01 新北市休閒娛樂營業場所防疫規範復業申請書表及切結書(1110422版) .docx(另開新視窗)
1-2 02 營業場所新冠肺炎防疫計畫(範本) (1110422版本) .docx(另開新視窗)
1-3 03 接種疫苗及抗原快篩(或PCR檢測)情形表 (範本) (111年).docx(另開新視窗)
1-4 04.新北市休閒娛樂營業場所環境清潔消毒紀錄表(範本) (111年).docx(另開新視窗)
1-5 05.休閒娛樂營業場所健康監測紀錄表(範本) (111年).docx(另開新視窗)
►經濟部公告最新防疫管理措施指引(經濟部公告之以下各項防疫指引,自111年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另唱歌時仍須佩戴口罩)
2-1 經濟部_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2-2 經濟部_視聽歌唱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2-3 經濟部_資訊休閒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2-4 經濟部_電子遊戲場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2-5 經濟部_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2-6 經濟部_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 申請復業書件(自111年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
3-1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復業申請書(1110422版).docx(另開新視窗)
3-2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新冠肺炎防疫計畫(1110422版).docx(另開新視窗)
3-3 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環境消毒紀錄表.docx
3-4 經濟部_自助選物販賣機營業場所防疫管理措施指引(1110427版).pdf
3-5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機開放申請_新聞稿.pdf
► 衛生福利部「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公告+附件_1110517.pdf
► 新北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公告+附件_1101102.pdf
► 百貨及賣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修正)_11005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