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合夥商業繼承登記

合夥商業 繼承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單

範例

備註

1

商業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應為【正本】。

臨櫃辦理免自行填寫,享有專人繕打申請書之貼心服務。

2

繼承系統表(*)

 

3

繼承協議書(*)

 

4

合夥契約書(*)

 

5

監護人或遺產管理人之證明文件

 

 

由監護人或遺產管理人代為申請者,應加附之。

6

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稽徵機關核發之同意移轉證明書、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之影本。

 

 

 

7

其他證明繼承文件

 

 

 

8

其他許可文件

 

 

商業所營業務如為須經許可者,依各該法令規定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

9

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時應加附。

10

須核對印章,如遺失者請加附「印章遺失切結書」(*)

負責人切結者採用此版本,另請加附負責人(或合夥人)最新身分證影本備查。

負責人委託他人辦理,由受託人切結者採用此版本,另請加附負責人(或合夥人)最新身分證影本備查。

11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以現金繳納。

(*)申請人可依個案實際情形酌為修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