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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員離職登記

技術人員離職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申請書

  1. 僅限電氣技術人員(含委託之檢驗維護業)或其利害關係人申請,用電場所請以變更登記辦理。

  2. 以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者(如親屬、代理人或負責人),請檢具授權或其他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及個人身份證件影本。

2

離職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電氣技術人員登記為檢驗維護時免附

3

原核發用電場所登記執照或遺失切結書

 

4

離職證明文件

 

 

如解雇通知書、離職證明書、停業、歇業許可函或其他足資證明已無委託或僱傭關係之文件等。

附註:

  1. 應備書件為一式1份。

  2. 影印資料請以A4紙張提供並加蓋電氣技術人員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