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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際AI+智慧園區招商案公開標租案(第1次公告)

一、公告期程:114年5月15日至114年8月12日止。
二、投標方式:應於114年8月12日下午5時前將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或寄達(非郵戳為憑)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逾期不予受理。
三、釋疑期間:如對標租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2,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正體中文書面方式向本局請求釋疑。
四、標租文件:(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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