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展延登記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展延登記
序號 |
應備書件 |
表格 |
範例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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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託書 |
1. 如非負責人親辦,需加附委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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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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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請事項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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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員明細表 |
同時擔任不同公司之檢驗維護業及電器承裝業負責人時,該負責人不得擔任其中一家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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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登記核准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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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附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6 |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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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改附居留證明影本或護照影本。 |
7 |
電機技師、技術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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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電機技師、技術人員符合規定資格證書正本及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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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電機技師、技術人員以該檢驗維護業為投保單位之勞工保險投保證明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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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文件得以電腦查詢者,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10 |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驗簽證之工具設備清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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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具設備清冊有效之校正報告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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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離島主管機關同意文件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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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申請維護範圍含括離島者應檢附 |
13 |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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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401表 |
14 |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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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原核發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或遺失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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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各項規費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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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費可以現金、悠遊卡或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繳納。 |
附註:
1.應備書件為一式1份。
2.影印資料請以A4紙張提供並加蓋原登記公司大小章。
3.無法蓋用原登記印章時,應併辦理印鑑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