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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113.3.4更新)

 

問題

回應

Q1.

公司登記櫃檯服務時間

上班日之上午8:30 -下午5:00。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服務時間上午8:00至下午5:00止)

Q2.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之應備書表及申請書表可否於網路下載?

可於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或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

Q3.

公司登記速件櫃檯的處理項目有哪些?

特別說明 :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尚未解除,自111年9月19日起現場速件櫃台恢復原速件服務項目,並本服務項目將隨疫情做滾動式調整。

目前公司設立速件櫃檯登記之服務項目如下︰

1、公司設立登記。(限現金出資、特別股除外)

2、變更︰

統一編號變更、公司所在地(不涉及修章者)、門牌整編、經理人、營業項目、公司更名、停業、復業、延展開業、解散、董監事股東及經理人更名、董監事股東及經理人地址變更、現金增資、減資、修正章程董事人數、印鑑變更、董監事持股變動報備、改推董事、股東出資轉讓(轉出股東3人(含)以下)、股東出資繼承(限檢附完整文件)、修正章程、改選董監事(原選連任)、董事、監察人自行辭職。

(變更負責人併案公司印鑑變更案件,若檢附之文件為印鑑遺失切結書(或印鑑返還相關文件)時除外)

3、分公司設立及變更。

4、影印登記資料(限光碟影像核發)。

5、各類證明書(不含英文證明書)、工商憑證(工商管理中心製發卡片)。

註:若辦理之項目涉及身分查驗者,持無戶籍護照之國民無法採速件櫃台辦理。

電話查詢:經濟部商業司 412-1166

網路查詢: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

Q4.

公司登記規費應如何繳納?

1、親辦或親送時可用現金、悠遊卡、信用卡、郵政匯票或開立即期支票。

2、郵寄時可用郵政匯票或開立即期支票。

註1:使用郵政匯票或即期支票繳納規費時,抬頭需開立『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註2:辦理規費之溢繳退款方式,如選擇親領支票者,請於接獲通知後『次兩個工作日』前來親取。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

Q5.

公司登記案件如採自領方式應如何領件?

領件人應攜帶身分證證明文件正本及公司登記之公司及負責人章,並於領件時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如上述公司及負責人印章無法攜出,需另檢附委託書(委託書上須蓋有公司登記、公司負責人印章及受託人簽章,且載明代為領件之意旨)。

註1: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降二級,自110年9月1日起核准案件開放自領。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

Q6.

公司登記案件有提供那些代轉服務?

申請人檢送公司登記應備文件後,須於公司登記申請書表中勾選欲代轉之項目,取得公司登記核准函後方可依規定辦理,將協助依代轉項目之規定代轉。目前提供代轉服務為代轉營業登記文件、代轉監理所車籍變更登記、代轉稅捐處娛樂稅登記。

特別說明:僅代轉新北市轄內公司之申請資料。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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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如何完成公司名稱預查?有什麼限制和應注意事項?

一、公司名稱預查屬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所轄業務,可於經濟部網站線上申請,亦可郵寄或親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 ( 54003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 4 號 )。

二、限制和應注意事項:

1、設立預查應由發起人(股東)提出申請。

2、預查保留期間6個月,逾期須重新預查(詳洽412-1166)。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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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公司設立後,統編不滿意,可否申請變更統一編號?如何辦理?

1、公司得申請變更統一編號,但以一次為限。

2、需檢附申請書及變更登記表2份,免繳規費。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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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公司如何委任經理人?

1、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2、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3、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公司法第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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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有限公司出資轉讓之規定為何?

1、股東出資轉讓:應經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始得將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視為同意轉讓,並同意修改章程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

2、董事出資轉讓:應經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法第1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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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

有限公司股東死亡何時辦理變更,須檢附何種資料?

公司接到通知之後15日內辦理繼承變更登記或股東變更登記,需檢附申請書、繼承系統表(或遺產稅完稅證明)、繼承協議書、股東同意書(辦理繼承變更者免附)、公司章程、變更登記表、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文件及規費1,000元。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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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

公司辦理董事及監察人辭職,應於何時送件?

公司應於知悉董事及監察人辭職之日起15日內須送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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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

股份有限公司補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如何計算

補選之董事及監察人任期,係自就任日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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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辭職是否能先以缺額登記,不補選可以嗎?

可以先申請董事解任登記,於變更登記表董事欄位記載缺額,惟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仍須依法儘速補選董事。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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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

公司辦理增資、減資後,涉有公司法第211條第2項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該如何處理?若置之不理,會有罰鍰嗎?

1、應依公司法第282條辦理重整,或於主管機關所訂期限內,檢附改善至無公司資產不足抵償所負債務之資產負債表申復。惟公司如有認為公司資產淨變現價值於合理期間內從容處分該資產所得之淨變現價值,足以抵償所負債務時,應即舉證說明,並檢附證明文件核備。

2、逾期未申復或申復無理者,應依照同法條第3項規定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402

Q16.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1,000,000元,但增資基準日後認股金額僅990,000元,應如何處理?

公司應再召開董事會決議確認最後發行新股金額及增資基準日後,始得委託會計師進行資本查核簽證。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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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7.

公司申請先減資、後增資可否併案辦理變更登記?送件天數如何計算?

1、申請期限應從減資基準日及分別起算15日內辦理,以免受罰,若減資、增資基準日未超過15日者,得併案申請。

2、若減資為彌補期中虧損,依公司法第168條之1,一定要減資、增資併案辦理,而申請期限則從增資基準日起算15日內辦理。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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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

公司減資退還股款可否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

公司減資退還股款,得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惟所退還之財產及抵充數額,須經股東會決議(有限公司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且應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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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

公司如何申請停、復業?

公司如已向財政部國稅局辦妥停、復業,毋庸重複再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停、復業登記。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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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0.

有限公司股東只有自然人1人如何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依公司法第2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1人所組織,故該有限公司應先增加股東1人以上才能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機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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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1.

股東會有何討論事項必須於召集通知書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公司法第1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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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2.

公司欲辦理解散登記,惟負責人印鑑已遺失,應如何辦理?

1、欲申請負責人印鑑變更備查,需另檢附2份變更登記表及印鑑遺失切結書、申請書辦理印鑑變更後,再行辦理解散。

2、不欲申請負責人印鑑變更備查,僅需再檢附印鑑遺失切結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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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3.

公司解散後法律關係暨文件收送相關問題?

公司登記之所在地係為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

公司經解散後,其法人人格並非即告消滅,必須經清算程序終了後始歸消滅,倘公司欲辦理公司遷址,請清算人檢附相關應備文件,向本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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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4.

公司因業務需要,欲申請本公司最新變更登記事項表,但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已遺失,請問有其他方法可以申請嗎?

可以負責人名義申請。需檢附申請書1份、負責人身份證影本1份,如委託代理人申請者須附委託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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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5.

法院之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所載原告為陳XX,訴訟代理人黃XX律師,則申請被告公司登記資料可否直接由訴訟代理人提出申請即可?

得由訴訟代理人名義提出申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原告之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及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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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6.

公司已解散,欲申請影印登記資料,如何辦理?

公司已解散,應以利害關係人或清算人名義填妥申請書提出申請(清算人須檢附法院清算人就任之證明文件,利害關係人應附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並檢附其最新身分證影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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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7.

公司證明書是否可以負責人名義申請?

不可以。公司證明書限公司申請,申請時需在申請書蓋公司及負責人原留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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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8.

如何申請公司登記英文證明書?

需以公司名義提出申請,於申請書填妥公司及負責人中、英文名稱、統一編號並蓋具原登記之公司暨負責人印鑑,如公司營業項目為純文字時,需提供營業項目英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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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9.

工商憑證申辦流程為何?

1、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線上申請,並在繳費後於前述網站列印申請書。

2、於申請書蓋妥公司登記印鑑及負責人印鑑後,郵寄或親送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收。

3、有關工商憑證相關問題請洽詢工商憑證管理中心諮詢服務電話:412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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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

公司若已於「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公司登記紙本送件網路繳費」繳納規費,是否可至速件櫃檯辦理公司登記案?

速件櫃檯僅處理可現場繳納規費之案件,若已使用「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公司登記紙本送件網路繳費」之服務繳納規費,則無法速件辦理。若您仍需以速件櫃檯辦理公司登記案,請於現場繳納規費,另已於「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公司登記紙本送件網路繳費」繳納之規費,則另案為您辦理後續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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