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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繼承)變更登記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若同意本局核准登記後代轉營業登記文件,請於申請書內「勾選」「註明」,並隨案檢送營業登記相關文件。
2 其他機關核准函文影本      
3 股東同意書影本 股東需簽名或蓋章。
4 公司章程影本   公司應依公司需求編定章程內容,本案範例僅供參考,未修改前不得列印為公司章程,直接使用。
5 股東(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涉及外國文件者,應另檢附中譯本。
6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2份  
7 有限公司登記表續頁
(所營事業、董事、股東或其他負責人名單、所代表法人、經理人名單)
   
8 繼承證明文件影本     辦理繼承時檢附。
倘檢附繼承系統表,請加附以下文件影本:
  1. 法院函文(如法院准予拋棄繼承備查、法院選定特別代理人…等)。
  2.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若原具繼承身分人中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情形,亦應檢附該員前揭證明。
9 繼承協議書    
10 委託書影本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
11 領件委託書  
12 繳銷原領公司執照     依90年11月12日公布之修正後公司法未領執照者免附。
13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股東為未成年人應附。
14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以現金繳納。
15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
  • 一般申請:3日(視案件難易及需要得延長為10天)
  • 須層轉核釋及會辦: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