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補助新北最高補助三千 可回溯至去年12/7 估將補助近6萬台冷氣、冰箱

節能家電補助新北最高補助三千 可回溯至去年12/7
估將補助近6萬台冷氣、冰箱
【新北市訊】新北市繼連續獲得4次中央與民間節電評比冠軍,再次主動出擊,推出住宅節能家電補助,預計今(108)年4月開始受理申請,以1、2級能效冷氣機、電冰箱為主要補助項目,冷氣補助每kw以1,000元為上限,每台不超過3,000元,電冰箱補助則以每公升10元為上限,每台亦不超過3,000元,補助數量預估近6萬台。
民眾自去(107)年12月7日起汰購住宅家電、並符合規定者,皆可申請補助。但至少須保留購買證明文件、設備汰換前後照片、回收證明文件(廢四機回收聯單)、裝機地址證明文件(台電電費單)等,新北市政府計畫俟經濟部1月底核定後,預計於今年4月初公告於新北市環境保護局官網及低碳生活網。
經發局表示,經濟部於去年3月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並以服務業部門設備汰換補助為主,惟為擴大民眾受益與節電成效,新北市率先於9月向經濟部反映,擴大設備汰換補助對象至住宅部門,並放寬服務業補助項目,經濟部並於去年12月7日修正「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作業要點」,正式放寬條件,擴大補助住宅部門家電設備。新北市亦立即響應,召開跨局處研商會議,並決議由長期深耕住宅部門節電計畫的環保局及工務局做為執行單位,將使補助計畫推動更有效率,並於同月22日檢送修正計畫待經濟部核定。
經發局補充,除家電補助以外,目前仍持續辦理服務業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T8/T9汰換)、無風管冷氣、能源管理系統(51kw以上)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汰換補助作業,歡迎有汰換需求的業者可向經發局及工務局提出申請,未來配合經濟部核定修正計畫,將陸續開放補助汰換T5燈具、小型能源管理系統(50kw以下),預計今年4月初公告受理。
民眾若有相關問題,服務業補助可洽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住宅部門家電補助可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集合式住宅室內停車場照補助可洽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聯絡資訊及補助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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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補助:綠色產業科 柯閔淵科員 02-29603456分機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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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部門家電補助:低碳社區發展中心 施怡瑄科員 02-29532111分機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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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式住宅室內停車場照補助:公寓大廈管理科 范立廷工程員 02-29603456 分機7887
新北市政府節能設備補助一覽表
補助 部門 |
項目 |
補助原則 |
上限 規定 |
公告 受理日期 |
受理單位 |
---|---|---|---|---|---|
住宅 部門 |
冷氣 |
每kw補助1,000元 |
3,000元 |
預計108年4月初前 |
受理單位:環保局 須保留購買證明文件(發票或收據須加註購買型號)、設備汰換前後照片、回收證明文件(廢四機回收聯單)、裝機地址證明文件(台電電費單) |
電冰箱 |
每公升補助1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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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部門 |
集合式住宅室內停車場照明 |
發光效率120lm/w |
80萬元為上限 |
107年6月 |
受理單位:工務局(另開視窗) |
服務業 |
無風管冷氣 |
每kw補助2,500元 |
以設置費用1/2為上限 |
107年5月 |
受理單位:經發局(另開視窗) |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T8、T9汰換) |
每具最高750元;發光效率100l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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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系統(契約容量51kw以上) |
每套系統最高150萬元 |
||||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T5汰換) |
每具最高750元;發光效率100lm/w |
預計108年4月初前 |
受理單位:經發局 須保留購買證明文件(發票或收據須加註購買型號)、設備汰換前後照片、裝機地址證明文件(台電電費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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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系統(契約容量50kw以下) |
每套系統最高5萬元 |
新北民眾購買1、2級能效冷氣機、電冰箱每台可申請最高三千元補助
新北節能家電補助以1、2級能效冷氣機、電冰箱為主要補助項目,購買日期可回溯至去(107)年12月7日
資料詳洽:
經濟發展局新聞聯絡人 鄭郁亭 0963-168-233
經濟發展局綠色產業科承辦人 簡育文 (02) 2960-3456 分機 5336
經濟發展局綠色產業科科長 廖士煒 (02) 2960-3456 分機 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