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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補選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補選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應備文件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若同意本局核准登記後代轉營業登記或汽車運輸業核備變更資料文件,請於申請書內「勾選」或「註明」,並隨案檢送營業登記相關文件(代轉營業登記)。
2 其他機關核准函文影本      
3 股東會議事錄影本 股東會議事錄應加蓋主席印章。
4 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   董事長應加填一份董事長願任同意書。應由董事簽名或蓋章。
5 監察人願任同意書影本   應由監察人簽名或蓋章。
6 董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新任者應檢附涉及外國文件者,應另檢附中譯本。
7 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 2 份  
8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表續頁(所營事業、董監事或其他負責人名單、所代表法人、經理人名單)    
9 委託書影本     如委由會計師或律師代理申請者,應加附委託書。
10 領件委託書  
11 繳銷原領公司執照     依90年11月12日公布之修正後公司法未領執照者免附。
12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先行購買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或以現金繳納。
13 處理時限    
  • 隨到隨辦(原選連任)
  • 一般申請:10日
  • 須層轉核釋及會辦: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