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收件立案
由公司填寫營業計畫書,於各審查梯次交件截止日前送件,收案日期以收件日期為依據,逾期者納入下一梯次審查。
(1)第一梯次:每年03月1日前。
(2)第二梯次:每年06月1日前。
(3)第三梯次:每年09月1日前。
(4)第四梯次:每年12月1日前。
乙、到府輔導訪查
邀請會計師或律師偕同到府實地輔導訪查,評估創新創意提案,轉介本局各項資源,以健全本市企業財務體質,加強公司治理,促進產業創新,提升產業競爭力。
丙、召開審查會
審查方式以召開審查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以個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
其他規定請參閱:推動創櫃板執行計畫.pdf(另開新視窗)
附件下載:營業計畫書格式.pdf(另開新視窗)、創新創意評估意見表.pdf(另開新視窗)
若需進一步說明,請與承辦人聯絡。
承辦人聯絡方式: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5293 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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