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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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
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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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加油(氣)站申請程序? |
1.籌建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書面審查--現場會勘--符合規定時核准籌建。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2. |
非都市土地設置加油(氣)站,面積限制為何? |
可供使用之整塊土地總面積不得大於1500平方公尺。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3. |
何時應申請營運? |
應於核准籌建次日起3年內完成各項營運設備,並檢具相關單位之檢查合格文件向本局申請核發加油(氣)站經營許可執照。加油(氣)站營運設備應符合建築、消防、環境保護及營運設備查驗表之規定。營運設備之檢查,請向本局申請辦理。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4. |
營運中之加油(氣)站如有變更應如何辦理? |
1.經營許可執照登記事項變更者,應於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填具加油(氣)站經營許可執照登記事項變更登記申請表,並檢附原經營許可執照及有關證件,申請換發經營許可執照。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5. |
如果發現地下油行時,應該如何檢舉? |
請打檢舉電話: (02) 2969-2345本府經濟發展局綠色產業科檢舉。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6. |
申請設置加油站、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規費收費標準為何? |
1.申請設立加油 (氣) 站或漁船加油站者,每件應繳納審查費3萬元及證照費2,000元。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7. |
營業中加油站及加氣站基本資料名單? |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查詢。 承辦機關:經發局綠色產業科 諮詢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 2960-3456 分機 5322、5333 |
Q8. |
取締違法經營油品業務 |
新北市政府取締違法經營油品業務標準作業程序: 【(府)經公用08】 壹、目的:為保障合法申請加油站及供油廠商,提升取締地下加油(氣)站成 效,有效打擊非法之地下經濟,以維護油品市場秩序。 貳、相關法令及規定:一、石油管理法。 二、加油(氣)站設置管理規則。 參、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略。 肆、內部行政作業使用表單、附件: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取締違法經營石油案件現場紀錄表。 伍、名詞解釋:略。 陸、其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