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改善計畫
改善計畫
序號 |
應備書件(5份) |
表格 |
範例 |
注意事項 |
---|---|---|---|---|
1 |
工廠改善計畫 |
|
|
1.如欲查詢廢(污)水是否排放至經水利主管機關公告之河川或區域排水者,請參考附件(新北市管區排、經濟部公告中央管及市管河川)或經濟部水利署網站((另開新視窗))。 |
2 |
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其比例尺不小於1/1200。如為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另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
|
|
3 |
廠地位置圖及土地使用現況配置圖(另附土地清冊及現場照片) |
1.現場照片需含全景、門牌、機械運作狀況。 |
||
4 |
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及建築物面積計算表;如領有使用執照者,併附使用執照 |
|
|
|
5 |
機器設備配置圖(加註使用電力容量、熱能),得與前款之建築物配置平面簡圖合併繪製 |
|
|
|
6 |
主要產品製造流程圖 |
|
||
7 |
建築物或廠地非自有者,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如建築物或廠地屬公有者,檢附申請人與公有不動產管理機關訂定之公有不動產合法使用(限建築使用)權利證明文件 |
|
||
8 |
環保審查文件(基本運作表、環保相關內容確認表、工廠應取得環保許可文件自我檢核表)(各1份) |
1.如環保相關內容確認表勾註可能產出廢棄物,請併附廢棄物代碼及清除處理機構佐證文件供環保局審查。 2.廢棄物代碼及其許可清除處理機構可逕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管制資訊網查詢((另開新視窗)),如有操作疑問,請逕洽環保局:(02)29532111
|
||
9 | 消防審查文件(廠區外部消防水源檢核表、相關圖說)(1份) | 申請特定工廠改善計畫之廠區外部消防水源檢核表.odt | 如有疑問,請逕洽消防局:(02)89519119。 |
|
10 |
委託書 |
如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之,另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
附註:
1.各項申請書件原則一式5份(含環保、消防審查文件各1份),倘廢污水排放至道路側溝或水利會灌排等,需多加1份會辦轄管主管機關。
2.各項申請書件之紙張大小,以A4尺寸為原則。
3.檢附之書件如為影本均應加蓋工廠及工廠負責人印章。
4.低污染事業請參照低污染認定基準.pdf
5.若有產業類別及產品名稱歸類之問題,請參照 產業類別表.pdf 及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第11次修訂-行業分類查詢(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