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業數位轉型
112年度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
一、計畫說明
為協助新北市製造業者善用數位科技創新發展商業模式,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111年起開辦「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下稱本計畫)。112 年將持續提供本計畫之新北市製造業者數位轉型諮詢輔導資源,透過遴選供應服務商提供各類型數位轉型資源,給予製造業者優惠方案,鼓勵本市製造業者採購及使用合適之解決方案,期以提升本市製造業數位化程度與營運能力,以持續帶動本市製造業者數位轉型,朝高值化、智慧運用領域深化。
二、供應服務廠商申請
(一)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6月5日截止。
(二)申請資格:
1. 依法在中華民國境內辦理營業登記。
2. 公司有經營顧問服務、諮詢服務、軟體銷售、系統整合及相關之營業項目與實績。
3. 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或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4. 最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且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三)申請方式及資料:
1. 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備妥下列資料,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信箱。
(1)供應服務廠商申請表(詳四、申請表格)。
(2)「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或「臺灣雲市集TCloud資訊供應廠商」證明,若無前述資格佐證,請額外提供「供應服務廠商能量說明書」。
2. 供應服務廠商審查採取書面方式辦理。
3. 申請企業檢送之相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結果公布:
1. 「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辦公室」通知審查結果予以申請單位,審查結果將同步公告於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
2. 本計畫供應服務廠商資格有效期間:經本局公告為本計畫之供應服務廠商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五)配合及注意事項:
1. 供應服務廠商應提供本計畫申請書所載之優惠價格及措施。
2. 供應服務廠商應配合本計畫推廣需求,提供成果案例資料。
3.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及公告之,本局保有最終決定權。
三、製造業者申請
(一)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
(二)申請資格:
本公司、分公司或工廠登記於新北市轄內、且登記之營業項目包含C大類製造業。
(三)申請方式及資料:
1. 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備妥「製造廠商申請書」(詳四、申請表格),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寄至本信箱。
2. 申請企業檢送之相關申請資料不予退還。
(四)申請流程:
四、申請表格:
(一)112年度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供應服務廠商申請表.odt
(三)112年度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製造業者申請表.odt
五、聯絡窗口:
新北市引領數位轉型應用計畫辦公室,電話02-25987495 分機111,顏小姐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企劃科,電話02-29603456 分機5549,游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