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碧潭有約市有商場
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有約市有商場」招商案 (已決標) 結合周邊頗具歷史的碧潭風景區與周邊攤商,期透過本案開發,延伸商業發展軸帶。
一、基本資料
(一)基地座落:新店區北宜段298地號、新店區北宜段1202、1203、1278、1716、1721、1722建號(捷運新店站共構建物「碧潭有約社區」市有商場1-2F、B1F及B2F停車位62個)。
(二)基地面積:
土地:
段 | 地號 | 謄本登載總面積 (m2) | 權利範圍 |
---|---|---|---|
北宜 | 298 | 10,612.9 | 10,949/100,000 |
房屋
建號 | 門牌 | (A) 主建物+附屬建物面積(m2) | (B) 公設面積(m2) | (C) 車位面積(m2) | (A)+(B)+(C) 合計面積 (m2) | 分配車位編號 |
---|---|---|---|---|---|---|
1202 | 新店路 260號 | 611.95 | 159.96 | 127.28 | 899.19 | 29、30、39、40 |
1203 | 新店路 260號2樓 | 2,666.38 | 695.64 | 600.23 | 3,962.25 | 61、11、44、45、48、50、51、52、53、54、55、56、57、58、59、60、62、8、9 |
1716 | 北宜路一段16號 地下1樓 | 2,190.44 | 578.73 | 491.69 | 3,260.86 | 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83、47 |
1721 | 北宜路一段16號 | 858.07 | 223.81 | 186.56 | 1,268.44 | 26、27、28、41、42、43 |
1722 | 北宜路一段16號2樓 | 2,147.09 | 559.89 | 487.33 | 3,194.31 | 2、31、32、33、36、37、38、3、46、5、63、64、65、66、67、6 |
1278 | 新店路 262號 | 147.92 | 16.59 | 31.82 | 196.33 | 4 |
合計 | 8,621.85 | 2,234.62 | 1,924.91 | 12,781.38 |
備註
- 公設建號1906、1908、1911;上表公設面積皆不含車位面積。
- 分配使用車位全為平面車位。
- 土地權利範圍包含上表各建號對應土地持分比例之全部合計。
- 依據「擬定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新店站聯合開發用地(捷24、25、26、27)細部計畫書」(87.01)之規定,本案之土地使用分區為「捷運系統用地」,得作捷運相關設施及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有關「商業區」之管制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建物登記用途為B2商場。得標人對於租賃物之利用必須符合土地相關規定、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 本案之房地權屬為新北市,管理機關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三)土地權屬:新北市有,管理機關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四)使用分區:捷運系統用地
(五)開發方式:標租
二、開發內容:
(一)本案之建築物使用類別登記為B2商場。
(二)本案允許變更使用類組,惟其使用行為不得違反契約、租賃物所在社區所頒布之最新社區住戶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應於申請前以書面通知管理機關,並依建築法第73條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自費辦理。
(三)本商場規劃由投標廠商於企劃書中針對周邊公共發展需求、促進碧潭當地發展等提出規劃,以期達到敦親睦鄰之效果。
三、招商條件:
(一)符合「商業區」之使用管制規定,建築物使用類組:B2商場。
(二)租賃期間10年,若無違約或其他情事,得申請續租,續租期間1次10年,並以1次為限。
(三)月租金底價為每月170萬,簽約日起8個月免繳租金。
四、招商訊息: 已於108年9月23日決標。
五、聯絡資訊: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邱先生 電話:(02)29603456分機5511 E-mail:al8641@ntpc.gov.tw 傳真:(02)29644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