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說明
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申請說明
一、緣起:
為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高之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並帶動電器業轉型發展。
二、申請期間:
108年6月15日至114年6月14日,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申請。
三、退稅條件:
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
四、退稅金額:
(一)電冰箱
級距(公升) |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
---|---|
有效內容積<200 |
500元 |
200≤ |
1,200元 |
有效內容積≥ |
2,000元 |
(二)冷暖氣機
級距(KW) |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
---|---|
額定冷氣能力<3.6 |
1,600元 |
額定冷氣能力≥ |
2,000元 |
(三)除濕機
級距(公升/日) |
退還減徵貨物稅金額 |
---|---|
額定除濕能力<9 |
500元 |
9≤ |
900元 |
額定除濕能力≥ |
1,200元 |
五、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 |
紙本申請 |
---|---|---|
填寫申請書 |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登錄申請書並上傳。 |
上網至「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下載或至任一國稅局臨櫃索取專用申請書。 |
身份證明 |
自然人憑證 已註冊健保卡 營利事業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
國民身份證影本 護照影本 居留證影本 |
購買證明文件 |
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 |
載明廠牌、品名及型號之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免附) |
遞送文件 |
上傳購買證明檔案或郵寄購買證明文件及取得收件編號 |
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及購買證明文件,臨櫃或郵寄至任一國稅局 |
六、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網址: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七、財政部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