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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名稱)

電器承裝業變更登記(名稱)

序號

應備書件

表格

範例

注意事項

1

委託書

  1. 如非負責人親辦,需加附委託書。

  2. 受託人應檢具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核。

2

申請書

 

3

申請事項表

 

 

4

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之證明文件影本

 

 

為落實免書證免謄本政策,本項書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5

原核發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遺失切結書

 

6

各項規費一覽表

 

規費可以現金、悠遊卡或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繳納。

附註:

  1. 應備書件為一式1份。

  2. 無法蓋用原登記印章時,應併辦理印鑑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