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新北市政府113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

新北市政府113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簡介

補助對象

  • 於新北市轄內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設置地點排除機關學校),並於112年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設備登記或113年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設置者。
  • 同一設置場址已向本局申請太陽光電補助並獲核備者,本局將不予補助,且同一設置者當年度至多僅能申請補助1案。

補助標準

  • 總設置容量在10瓩以下者,每瓩補助新臺幣1萬5,000元。
  • 總設置容量逾10瓩,且在30瓩以下者,其10瓩以下部分依前項規定補助;逾10瓩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1萬元。
  • 總設置容量逾30瓩者,其30瓩以下部分依前項規定補助;逾30瓩部分,每瓩補助新臺幣5,000元,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

補助經費之用途或使用範圍

補助範圍係設置者於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時之設備支出。

申請期間及文件

應於113年4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前檢具檢具申請書、相關資料及電子檔案光碟片向本局申請,收件日期以收受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文件:新北市政府113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公告).7z

本局聯絡窗口

電話:02-29603456分機5330徐小姐

傳真:02-29673415

電子郵件:an9156@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