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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公告劃定林口新市鎮部分地區為「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稅捐減免地區範圍」

112年6月27日新北府經企字第1121119339號公告.pdf

壹、主旨:第2次公告劃定林口新市鎮部分地區為「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稅捐減免地區範圍」。

貳、依據:

  • 一、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4條第1項。
  • 二、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第3條。

參、公告事項:

  • 一、本公告劃定林口新市鎮部分地區,詳如附件。
  • 二、於前述劃定地區範圍內,投資經營行政院核定「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之產業者,得申請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4條第1項各款稅捐減免獎勵。
  • 三、實施日期:自民國112年7月1日起。

肆、補充說明:本公告劃定林口新市鎮「新北國際AI+智慧園區(工一工業區)」部分地區(範圍詳如附件),於前述劃定地區範圍內,投資經營行政院核定「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之產業者,得申請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4條第1項各款稅捐減免獎勵,按行政院核定之「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劃定暨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之稅捐抵減比率,投資總額之15%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申請文件及條件請詳網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