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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籲建築節能設備應符合法令規定 及時調整貼文撰寫方式 傳遞正確訊息

2023-07-19 新聞示意圖片

 

經發局籲建築節能設備應符合法令規定

及時調整貼文撰寫方式 傳遞正確訊息

 

【新北市訊】有關報載本局「來趣新北金發局」臉書店面玻璃隔熱貼文,教導民眾在室外加掛遮陽棚架,有違建疑慮一事,本局澄清說明如下:

一、 原臉書貼文附圖顯示垂直、其他及水平遮陽形式等圖片,其源自「新北市節能設計指引手冊」之建築節能設計篇, 向大眾推廣於建築設計時能先納入節能考量,並依建管相關規定申請建築。另本局也重申民眾在既有建築物進行節能改善設施,在原建築許可基地範圍內除注重節能功能外 ,亦應符合「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等建築法令規定,如「雨遮不得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一公尺。」、「雨遮寬度以開口左右各五十公分為限。」以免被認定違建而遭拆除,亦需符合社區規約,並且及時調正臉書圖示,以更清楚的圖示傳遞正確訊息。民眾亦可參考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網站或詢問該大隊違建工程認定一、二科(電話:(02)2207-5911)。

二、 本府工務局為落實淨零碳建築,也將推動建築物全生命周期碳排管理,今年將完成建築資訊模型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蘊含碳排評估樣版的建立,113年納入公共工程契約規範,114年鼓勵民間私人建案採用BIM樣版檔進行蘊含碳排評估。本局也將持續推廣,在進行建築設計時即納入節能減碳規劃,並提醒民眾在施工前,需確保建築物無公安疑慮,以兼顧節能及符合相關建築法規要點與社區規約

 經發局重申在既有建築物進行節能改善設施,在原建築許可基地範圍內除注重節能功能外 ,亦應符合相關建築法令規定

經發局重申在既有建築物進行節能改善設施,在原建築許可基地範圍內除注重節能功能外 ,亦應符合相關建築法令規定

 

資料詳洽:

經濟發展局新聞聯絡人             鄭婷方 0972-820-119

經濟發展局綠色產業科承辦人 郭育甫(02)2960-3456分機5320

經濟發展局綠色產業科科長     陳信良 (02)2960-3456分機5307/手機0911-99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