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9/1施行在即 加強輔導住宅區業者申請夜間營業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9/1施行在即
加強輔導住宅區業者申請夜間營業
【新北市訊】「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於今(112)年9月1日正式上路,經發局自8月4日辦理第1場次說明會後,即開放位於住宅區的自助選物販賣機業者提送夜間維護管理計畫,目前已有32家業者提送計畫書,其中有10件通過核准,經發局將持續加強輔導業者維持營業秩序及合法經營,並尋求商業發展及居住安寧的平衡點。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除了現行管理機制,新北市考量學童身心健康及住宅區居住安寧,條例訂定營業場所主要出入口應鄰接寬度6公尺以上道路,且距離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100公尺以上;另位於住宅區的店家應擬具夜間管理維護計畫,經許可後始得於晚上10點至隔天上午8點營業。經發局已於官網建置空白表單及範本供業者參考,並於說明會後電話聯繫關懷約100位業者,目前有32家業者提送夜間維護管理計畫,已有10件通過核准,其中有部分業者與保全業者合作,除設有夜間管理人外,也可透過聯繫保全前往,達最快速的現場管理。
經發局表示,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施行在即,為使業者了解條例相關規範,已發函給列管中業者,提供相關法規、說明會訊息及諮詢電話供業者參考,並於經發局官網公告事項中提供夜間管理維護計畫撰寫重點說明,如營業場所監視設備、夜間管理之機制等。
第2場次說明會將於8月18日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10樓會議室辦理,歡迎業者參加(報名連結),如有報名問題,請洽經發局,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308、5310、5312、5314、5316、5278~5283。
「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將於今(112)年9月1日正式上路,經發局將持續加強輔導業者維持營業秩序及合法經營
第2場次說明會將於8月18日假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10樓會議室辦理,歡迎業者參加(圖為第一場說明會現場照片)
經發局112年8月4日於板橋區公所6樓大禮堂辦理第1場次說明會,業者踴躍參加
經發局自8月4日起即開放位於住宅區的自助選物販賣機業者提送夜間維護管理計畫,目前已有32家業者提送計畫書
資料詳洽:
經濟發展局新聞聯絡人 鄭婷方 0972-820-119
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承辦人 方賢凱(02)2960-3456分機5312
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代理科長 陳漫瑄(02)2960-3456分機5318/手機0963-7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