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新北市群眾募資輔導計畫簡章公告
113年度新北市群眾募資輔導計畫
一、計畫目的: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協助具創意業者經由群眾募資將創新產品或服務變現,因而推動群眾募資輔導計畫,透過募集各領域創意提案及專業顧問陪伴式輔導,協助團隊將創意具現化,取得在市場上快速驗證的機會,拓展創新經濟以及產業發展。
二、計畫期程:
自113年3月20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期程規劃如下:
(一)申請作業:
受理線上提案申請至113年7月31日止,並將視計畫收件及案件錄取狀況,調整收件截止日期。
(二)審查作業:
採批次審查,依徵件情況適時召開審查會議,審查結果公布於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本次輔導名額為12組,請盡早提出申請,如輔導名額經審查作業後已額滿,受理期間將提前截止。】
(三)專案輔導及上架群眾募資平台階段:
專案輔導自正式公告錄取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且產品或服務須於113年10月31日前完成上架至群眾募資平台。
三、招募群眾集資標的類型:
(一)科技與設計加值:
產品或服務藉由技術或概念上的創新,提升使用成效或降低時間金錢等成本,改善使用者體驗或提供更高質感的體驗、創造全新體驗。例如但不限於:新技術的應用、多項技術的系統或跨領域整合、具使用者中心思維或美學考量的設計
(二)文化與創意發展:
智慧財產(IP,Intellectual Property)或其衍生,全新原創作品或經典內容復刻、翻新再製皆可。其媒介包括但不限於電影、電視、廣播、流行音樂、視覺藝術、音樂與表演藝術、出版、動漫畫、遊戲、數位內容。
(三)社會與地方創生:
針對社會現象或挖掘新北市在地文化所提出的規劃,具永續性、可結合地方特有的獨特性與核心價值為佳。所謂社會與地方創生以原住民、新住民所涉人口高齡化、城鄉差距、性別平權、環境友善、食藥安全等主題為主。
四、錄取名額:共計錄取12組業者【含原住民及新住民保障名額3組】
(一)主辦單位視錄取狀況保留錄取名額調整權利。
(二)原住民保障名額之資格為取得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者。
(三)新住民保障名額之資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且負責人須為新住民者。
- 非獨資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新住民股份達80%以上、新住民股東人數達80%以上、具新住民身分之員工達總員工人數50%以上,或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的商號或行號,且負責人須為新住民。
-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負責人須為新住民者。
五、申請資格
(一)須具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登記地址為新北市境內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且欲於本計畫期間以群眾集資進行產品/服務推廣之業者,皆可申請。
(二)若於申請期間尚未繳交公司登記/商業登記/非營利組織/相關製造與加工佐證文件等資料,需於公告確定錄取後,由機關通知於10個工作天內補件完成,逾期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六、計畫聯絡窗口: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工商企劃科 葉小姐 02-29603456分機5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