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營運移轉案第1次公告招商
公告開始日期:113/04/10
公告截止日期:113/05/09
基本資料
案號 |
1120224-005 |
公告次數 |
第1次 |
法令依據 |
促參法 |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
否 |
案件名稱 |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營運移轉案 |
主辦機關 |
新北市政府 |
主辦機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 |
被授權或受委託機關 |
被授權 |
被授權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被授權機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
被授權機關依據 |
112年5月1日新北府第1120692489號簽准 |
被授權機關事項 |
成立工作小組、訂定公告招商相關文件內容、籌組甄審會審核申請案件、辦理公告及甄審、辦理議約、簽約、資產點交、優先定約、履約管理相關後續等事宜。 |
公共建設類別 |
工業設施-工業主管機關編定開發之工業區(或產業園區)及其設施 |
民間參與方式 |
OT:民間機構營運政府投資興建完成之建設,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
辦理公聽會日期 |
112/05/01 |
可行性評估日期 |
112/05/01 |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 |
1、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第 3 條第1項第11 款之工業設施 。2、基本規範:提升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公共設施服務品質水準,規劃辦理各型展覽、會議、有關活動之場地租用、產業推廣及相關服務。3、範圍:本案計畫範圍為新北市五股區五工段 553-1 地號等1筆土地 ,面積約12,939平方公尺 。 |
計畫許可年限 |
10年0個月 |
是否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 |
是 |
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說明 |
申請人得依促參法第13條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於投資計畫書中提出附屬事業之規劃。附屬事業之開發經營,應以提高公共建設整體計畫財務可行性、增進公共服務品質或有效利用公共建設所需用地為目的。惟所有開發項目均須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並取得執行機關之同意後,始得辦理。 |
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之額度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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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績效補貼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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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之資格條件 |
詳本申請須知第4章。 |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 |
詳本申請須知第6章。 |
有無協商事項 |
否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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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招商公告資訊 |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
113年5月9日下午5時前以專人或郵寄方式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 |
申請保證金 |
1,000,000元 |
是否已於委員成立時公開名單 |
否 |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 |
是 |
公開徵求內容涉及重大權益事宜是否得變更-變更程序 |
補充公告形式辦理。 |
聯絡人資料
聯絡人 |
游昀蓁 |
聯絡人單位 |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
聯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462 |
聯絡人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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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Email |
as0687@ntpc.gov.tw |
相關資訊已公開於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案件編號:112022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