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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補助計畫

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補助計畫

  1. 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就申貸企業個別狀況核貸,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以下稱本府經發局)提供貸款額度最高200萬元,核貸期間6個月八成利息補貼(目前貸款利率為3.045%),逾200萬元之利息或展延還款期間不予補貼(補貼金額以實際繳款利息費用計算)。
  2. 用途:除一般性營業週轉用途外,亦可用於購置機器設備等。
  3. 申請方式:

(1).近3年具出口實績,且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之企業,可憑以下文件之一向本府經發局提出申請新北中小企業信保貸款且獲利息補貼。

  1. 國外銀行簽發之信用狀。
  2. 國內貿易商採購外銷產品之訂單或契約。
  3. 國外廠商購貨訂單或契約。
  4. 合作外銷或接受委託加工外銷之合約。
  5. 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2).前揭貸款核定通過後,其符合出口實績條件者,由本府經發局將補貼利息撥款至該申請企業之帳戶。

(3).申請文件除出口實績證明外,同辦理新北市政府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所需文件(請至此處下載)。

  1. 申請期限:自公告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 利息補貼申請流程:申請人經審查通過者,由本府經發局補貼利息;由申請人於還款到期日前,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府經發局(公司登記科)提出申請:
    1. (1).申請人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2. (2).繳交貸款利息收據正本。
    3. (3).利息補貼之領據。

由申請人先繳交利息,再持上述資料向窗口提出申請,將由本府經發局分別撥付至申請人帳戶。利息補貼申請逾期未提出視同放棄當期申請。

  1. 申請受理&服務窗口:
(1).申請人應檢具相關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司登記科」(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中小企業融資貸款」)
(2).諮詢專線:(02)2960-3456分機5294 黃小姐
(3).聯絡信箱:ar2668@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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