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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專區

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

一、「新北企業精典獎」緣起:

為表彰企業在新北市穩健經營、提升企業價值、強化競爭力,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下稱本局)自111年起辦理「新北企業精典獎」,每兩年徵選一次,並以「勇於創新」、「展望國際」、「穩健永續」及「深耕新北」為四大核心理念精神,期透過評選機制鼓勵企業展現多元亮點,形塑本市產業典範。

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延續前兩屆理念與精神,配合產業永續發展及企業經營趨勢,設置企業類及個人類共五大類組,包括「創新投資」、「多元服務」、「永續發展」、「寰宇國際」四大企業類組,以及「傑出女力」個人類組。藉由公開表揚本市優秀企業與人才,促進企業交流學習,帶動新北市產業持續升級發展。

二、收件方式及時間

自公告日起受理線上申請至115年4月8日止。【本屆報名已截止】

三、獎項說明會資訊

  • 第一場-實體說明會【已結束】
    時間:115年1月16日(星期五)
  • 第二場-實體說明會【已結束】
    時間:115年2月24日(星期二)
  • 最終場-線上說明會【已結束】
    時間:115年3月18日(星期三)

四、申請資格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登記所在地設於新北市者;或登記於新北市之合法工廠。
  • 企業財務狀況健全,最近 4 年(111、112、113 及 114)其中至少 2 年有稅前獲利,且截至 114 年底無累積虧損者。
  • 廠商所提之參選事蹟應與新北市有所關連。
  • 本獎項分為企業類組及個人類組,個人類組另應符合以下資格:
    1. 年滿 20 歲以上之女性。
    2. 於公司任職 2 年以上。
    3. 為企業之負責人、(共同)創辦人、董、監事或部門主管。 若非以上職稱,需由負責人提供參獎人具備公司經營實質決策權的聲明書。
  • 申請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申請截止日前,3 年內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重大職業災害或重大環境汙染等事件,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處分達 3 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
    2. 於申請截止日前,1年內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
    3. 第一、二屆各類組獲獎企業(優質潛力企業及潛力企業除外),本年度不得報名相同之獲獎類組,但可參選其他類組。
    4. 第一屆新北企業女傑獎及第二屆傑出女力類組獲獎者,本年度不得報名傑出女力類組。

五、申請類組

  • 企業類(每一間企業至多可報名2類組
    • 「創新投資」類組
    • 「多元服務」類組
    • 「永續發展」類組
    • 「寰宇國際」類組
    • *為鼓勵外商投資,凡屬外國人出資或投資之企業,得經由政府單位網站所載之駐臺外國機構或外國商會推薦參選「創新投資」類組,每一機構或商會以推薦3家企業為限。
  • 個人類
    • 「傑出女力」類組

六、應備文件

報名各類組皆應檢具相關資格文件及申請書,詳細應備文件請參閱申請須知。

七、評選作業

評選方式分為初審(書面審查及實地訪審)及決審兩階段進行,詳細評審標準及內容請參閱申請須知。

八、獎項名額

本獎項各類組原則各設獲獎名額 5 名,共計選拔 20 家企業及 5 位傑出女力。實際獲獎名額由評審委員會依審查結果決定之,並得視入選企業之發展潛質,增列「潛力企業獎」。

九、獎勵方式

  • 表揚得獎企業:頒發「新北企業精典獎」獎座及獎狀。
  • 透過媒體報導得獎企業得獎資訊,彰顯企業對新北市之貢獻,擴大企業能見度,並轉介知名商務平臺,協助拓展市場通路。
  • 獲獎之企業將協助優先安排企業輔導團入場輔導,提供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職務再設計需求諮詢及工作生活平衡等相關措施,協助員工續留職場。
  • 獲獎之企業得優先由就業服務處協助辦理單一徵才活動,以快速媒合。
  • 獲獎之企業,勞工局將不主動實施勞動檢查,惟涉及勞工檢舉案件、社會關注事件、發生職業災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交查案件,不在此限。
  • 促進歷屆得獎企業之交流,後續將籌組「新北企業精典獎聯誼會」,不定期辦理企業交流、產業趨勢分享等活動,並由本局即時分享本府及中央相關輔導資源。
  • 獲獎企業得依「國家發展優惠保證措施」,逕向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申請最高1億元及最高保證9.5成之融資。
  • 獲獎企業得優先獲推薦參與國內外會展,以協助拓展商機。
  • 獲獎企業得由本局推薦參加中央相關獎項遴選(如小巨人獎、磐石獎等)。

十、服務窗口

新北企業精典獎工作小組-李小姐
電話:(02)2366-0812分機263
E-Mail:silvia_lee@nasme.org.tw
傳真:(02)2368-6259

十一、得獎企業之義務

  • 凡報名參選之企業,須配合主辦單位之安排,辦理評選及頒獎表揚相關作業。
  • 得獎企業需配合主辦單位規定,不得於得獎名單公告前,自行公開揭露相關訊息。
  • 得獎企業有配合相關追蹤及參與獎項參與本計畫活動,及配合政府蒐集、編製相關文宣品之義務。
  • 得獎企業若經查證有違反本須知規定、不實陳述或違反環保與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法規情節重大者,或其他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大眾及本獎項屬實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其獎座及獎狀需進行繳回,並負擔法律責任。

十二、檔案下載

  • 中文版:
    1. 申請須知本文
    2. 附件一、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3. 附件二、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企業類申請書
    4. 附件三、駐臺外國機構推薦書及受推薦企業申請書
    5. 附件四、第三屆新北企業精典獎個人類(傑出女力類組)申請書
  • 英文版(English Version):
    1. Applic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Third New Taipei Enterprise Classic Awards
    2. Annex 1. Personal Data Collection Notice and Consent Form
    3. Annex 2. Application Form - Enterprise Categories
    4. Annex 3. I. Letter of Recommendation from a Foreign Institution or a 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aiwan
    5. Annex 4. Application Form – Individual Category